長江商報消息 宋女士:前幾天,我與母親乘地鐵外出,不料下車時,她被一個男的撞倒。隨後我們一起到醫院檢查,母親被診斷為骨折。醫生說因我母親年紀大且有骨質疏鬆,才導致骨折,否則一般人不會出現此情況。對方因為醫生的這句話,堅持認為我母親骨質疏鬆是導致骨折的原因之一,要求我們自己承擔一半責任,請問有這個說法嗎?
  律師解答:沒有。首先,你母親摔倒的原因力是此男撞倒所致毋庸置疑。其次,每個人的體質肯定是不同的,雖然你母親骨質疏鬆是形成結果的客觀因素,但這和法律上的原因力是有區別的。自身體質問題不是法律上的原因力,因此你母親不需要承擔責任。
  以上解答由湖北朋來律師事務所民事法律事務部提供法律支持,更多解答可登錄85717171.cn,或撥打本報新聞熱線027-87666666。  (原標題:骨質疏鬆患者被人撞倒致骨折需自行承擔一半責任?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z19ezyng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